摘 要: | 食药监局: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2年9月至10月期间,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排查主体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排查内容包括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四个方面;排查采取餐饮服务单位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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