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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物业服务纠纷案例评析
引用本文:程磊.拍卖房物业服务纠纷案例评析[J].城市开发,2014(3):74-75.
作者姓名:程磊
作者单位: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
摘    要:正房屋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是否就不用交纳物业服务费?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是否导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无效?能否以没有接收涉案房屋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市场上的物业多半有贷款抵押,被银行拍卖的情况也并不少见,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此类情况,要懂得依据法律,妥善处置相关关系,本文撷取一则物业拍卖后引发的物业费纠纷案例,对之进行评析。案例扫描]广州市韵海大厦(写字楼)的开发商为广州韵海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韵海公司),2007年1月15日,广州齐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富物业公司)与开发商韵海公司签订了《韵海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

关 键 词: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  资质等级  房地产  管理业务  拍卖  服务企业  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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