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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摘    要:正4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即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

关 键 词: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  应纳税所得额  日至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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