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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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增文 余晓飞 王玉先 刘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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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水利厅,山东,济南,250013;山东省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山东,枣庄,27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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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枣庄市“十五”以来,投资于防洪排灌、调水拦蓄、农村供水和水源地保护等各类水利建设资金11亿元,为枣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但是,由于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人民生活、企事业生产经营及生态用水的需求增大,水工程增多,以及水污染加重,涉水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建设与管理的矛盾更加突出,水事管理的任务更加繁重。水利与水害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和谐。如何更科学有效地防治洪旱水害、保障饮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和战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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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依法治水 和谐社会 山东省枣庄市 |
文章编号: | 1671-1408(2007)07-0047-03 |
修稿时间: | 2007-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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