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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声明
作者姓名:闫东伟
作者单位: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摘    要:正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受厦门全圣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太阳镜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侵权一事发表声明如下:厦门全圣实业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偏光太阳镜的公司,公司不仅拥有"■"、"保圣"驰名商标,而且还拥有四十六项太阳镜外观设计专利,上述专利权利稳定,至今合法有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双边协议的保护。目前,市场上发现有盗仿厦门全圣实业有限公司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销售。对于该些产品涉嫌侵权一事,本律师声明如下:

关 键 词:外观设计专利  产品销售  双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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