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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信箱
引用本文:宋律师.宋律师信箱[J].商品与质量,2007(8):9-9.
作者姓名:宋律师
作者单位: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 主任
摘    要:宋律师:您好! 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我和妻子都是河南人,在北京宣武区某农贸市场卖菜。2006年8月,我儿子放假来北京玩,因为我以前住的地方比较小,我和妻子就搬到我一个经营建材的老乡那去住。我老乡的建材商店很大,他经常住在店里,不回家住。因我和这个老乡是远房表亲,关系很好,所以他并没有要我们房租。我很感谢他,所以不忙的时候经常到他的建材商店帮忙。10月份的一天,我老乡说建材商店房顶上盖的石棉瓦有几处不严实了,我当时正好没什么事,就说我可以帮他修一修。我老乡说“好”,就搬来了梯子,他扶着梯子,我上房顶查看。可能是房顶上的石棉瓦时间太长不结实了,我刚爬上房檐,还没往前迈步,不知怎么,脚下的石棉瓦就碎了,我就从房上摔了下来。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附近的一家医院里。我老乡为我支付了住院期间的部分医疗费。后因家里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我就回家养着。但现在距离事发时间好几个月了,因为腰伤严重,我还是不能干体力活。想去医院治疗,家里又没钱,请问宋律师,我还能要求我老乡继续为我支付治疗费用吗? (王友)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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