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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技术改造实践
摘    要: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的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水平应控制在50 mg/m~3以内,为响应政府号召,根据某大楼实际情况,对大楼使用的4台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排放改造,选择了加装烟气循环FGR系统,以减低氮氧化合物的排放,经过一段时间运行,第3方检测,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水平应控制在50 mg/m~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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