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建设 进一步贯彻《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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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林祥.加强法制建设 进一步贯彻《水法》[J].东北水利水电,19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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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林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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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水利部水政司 副司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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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实施.它标志着我国的水管理跨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5年来,在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各级人大、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水利部门以《水法》宣传为先导,以建立水法规、水管理和水利执法3个体系为中心,深入贯彻《水法》,加强水利法制建设,使我国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与防治水害等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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