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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专题解析(四)
摘    要:对外投资的核算1.合作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2.合作社的对外投资业务(包括对外投资决策、评估及其收回、转让与核销),应由理事会提交成员大会决策,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改变成员大会的决策意见。3.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持有的各种对外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合作社兴办企业等投资。

关 键 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外投资  投资决策  经济林木  科目  办企业  货币资金  股票投资  核算  实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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