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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色金属矿山按原矿品位计算征收資源税的探讨
引用本文:凌济湘.关于有色金属矿山按原矿品位计算征收資源税的探讨[J].中国矿山工程,1982(9).
作者姓名:凌济湘
作者单位:大吉山钨矿
摘    要:本文作者对矿山企业体制改革后,提出征收资源税建议的出发点是好的。文中提出关于“基本税率”应根据什么和如何“核定”与“确定”,“调节税率”的计算,如何才能做到对用正当手段提高出矿品位与用不正当手段提高出矿品位而分别受到葵、罚的区别,是否用一个计算公式就能作出,此外,“原矿品位”问题是否要作出明确的概念等等。解决这些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不同的具体情况与条件,特别是有关政策性的问题,值得大家进一步探讨。为此,将文章刊出,希望广大读者参加研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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