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超强”爆炸原因查明省安监局要求吸取事故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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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世成.淮南“超强”爆炸原因查明省安监局要求吸取事故教训[J].化工安全与环境,2008(4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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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世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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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制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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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12月11日,安徽省安监局对淮南市安徽超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8”导热油缓冲罐爆炸事故予以通报,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吸取这起事故教训,做好“两节”期间化工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开展化工企业“回头看”,杜绝违规生产,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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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故教训 安监局 淮南市 爆炸原因 超强 安全生产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 化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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