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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财税2003]222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对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其中:部分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部分货物调低出口退税率;同时取消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货物的出口退税政策。其中涉及造纸行业的海关税号为第47章(4701~4707)(即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纸及纸板的废碎品)和4801~4816(纸、纸板)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现行的13%调整为取消。4818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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