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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提至10万
摘    要:<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该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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