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中报 |
| |
摘 要: | 广东省珠海市建委制定暂行规定规范施工行为为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消除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文明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美化市容市貌,近日珠海市建委出台了《关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若干暂行规定》,规定要求:一、在建工地严禁住人或兼作办公室。已在在建工地住人或兼作办公室的要在10月1日前搬出。二、淘汰竹木落地式脚手架。凡在珠海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包括第二次装修工程取消竹木脚手架,一律采用钢管脚手架。三、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楼层卸料平台防护门的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电…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