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牧区水利规划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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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锐敏,王宝林.内蒙古自治区牧区水利规划简况[J].水利规划与设计,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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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锐敏 王宝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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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供水勘测开发总队
(许锐敏),内蒙古供水勘测开发总队(王宝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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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蒙古牧区水利规划是在水利部统一部署下进行的,是自治区成立以来第一次对牧区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规划以 1989年为基础年,具有利用前人资料最多、工作时间短、成果精度较高等特点,现概要介绍如下。 (一)牧区的自然及社会经济概况 内蒙古牧区范围包括:呼伦贝尔盟、兴安盟、哲里木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和阿拉善盟的47个旗(县、市),其中牧业旗、市26个,半农半牧业旗、县21个,土地面积93.87万km~2,占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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