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调整小水电电价的原则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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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葆武,回士光.合理调整小水电电价的原则和方法[J].河北水利水电技术,1996(1):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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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葆武 回士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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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水利厅水电处,石家庄0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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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形势下,近几年来,我省小水电电价连续几次作了较大幅度调整,使我省小水电电价达到了与电网电价一致的水平,跟上了价格调整的步伐。1991年2月,我省小水电上网电价由原来的0.05元/kw.h调整为0.105元/kw.h,另外加收0.035~0.038元/kw.h的还贷预提费;1993年8月,上网电价由0.105元/kw.h调整为0.183~0.195元/kw.h,结束了我省小水电电价低于电网平均电价的历史。1994年初.北网张家口、承德、唐山的小水电又将上网电价调整为0.27~0.33元/kw.h,小水电电价的几次调整,带动了我省小水电五大体系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对促进我省小水电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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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水电 电价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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