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警惕假平遥火花
作者单位:平遥火柴厂
摘    要:近年来,社会上少数不法之徒与火花收藏界个别见利忘义者,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不惜以身试法。采用盗、冒用火柴厂名义,私自大量印制“火花”,向火花爱好者兜售。这种“火花”被收藏界称为:“假花”或“伪花”。这些“假花”、“伪花”,以假充真,牟取暴利,在社会上、火柴行业与火花收藏界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果和恶劣的影响。私自以火柴厂的名义盗、冒印制“假花”、“伪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首先,侵害当事火柴厂的合法权益,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此,以火柴厂的名义,盗、冒印制“火花”牟利,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其次,印制“假火花”,严重侵犯了火花爱好者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火花收藏市场秩序,误导火花收藏活动。受害最深的是那些初涉花坛的集花爱好者,伤害他们的集花积极性,影响集花队伍的发展壮大。如今,平遥火柴厂为维护自己企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去捍卫企业的尊严。我们为之叫好!对于那些知假、造假的不法之徒,必须予以严惩。同时我们也呼吁各地集花组织、火花经营者和广大火花爱好者团结起来,共同来抵制“假花”。不销售、不购买、不收集、不展出“假火花”。形成一个全社会打假的环境,让“假火花”如过街老鼠,无法生存。这样“假火花”没有市场,造假者没有利益。就可从根本上杜绝造假、售假。同时,我们也正告那些造假者:赶紧悬崖勒马,不然法律是无情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