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强制许可制度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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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稼霖.商业秘密强制许可制度构想[J].商品与质量,2012(Z3):12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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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稼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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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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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业秘密具有高度的专有性和秘密性,使这种基于人类共同财富和知识的创新而来的无形财产带有垄断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因此,对该权利的限制制度的设计尤为重要。商业秘密权的限制制度在无形财产法律制度中表现的较为复杂,但是我国对商业秘密的限制尚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而与之有一定相似性的专利权的立法已经相对成熟。基于对商业秘密的特征,以及商业秘密限制的合理性分析,本文将参考专利法,借鉴专利的强制披露制度,对我国商业秘密的强制披露制度进行一定程度上构想,来达到对商业秘密的合理限制,以求私权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尊重个人权益与促进社会发展的最大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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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秘密 限制制度 强制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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