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般加油站售油采用体积计量,但新疆多年来习惯以“公斤”为结算单位,在成品油零售环节实行计量单位改制,引来诸多关注的目光。目前,我国成品油由炼油厂发售给各大成品油销售公司的过程中,采用质量法结算,国家对油品的定价也是以质量为单位的,要在零售环节采用体积单位“升”,就涉及到单位换算,为此引出了“执行密度”的问题。成品油销售过程中执行密度的测算工作,成为改制工作的重点。在密度测算工作中,我们做了如下工作:首先,我们在全疆选用了有代表性的地、州、市有关加油站和油品的四大主要供应油库的2003年的数据,包括温度、密度、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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