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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火灾系列刑案一审宣判 26名责任人被追究刑责 区建交委原主任获刑16年
作者姓名:肖轩  吴佳伟
摘    要:8月2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相关6起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高伟忠等2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6年至免予刑事处罚。其中,电焊工吴国略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电焊辅助工王永亮被免予刑事处罚。

关 键 词:脚手架  火灾事故  被告人  安全生产  上海  电焊工  辅助工  建交  电焊作业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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