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筋混凝土水池允许渗水量标准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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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厉家德,石志圻.关于钢筋混凝土水池允许渗水量标准的几个问题[J].市政技术,1992(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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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厉家德 石志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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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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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钢筋混凝土水池,包括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中贮水的、贮泥的、以及其它一切不同工艺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水池竣工后,应进行满水试验检验其渗漏水量损失。若水量损失不大于允许渗水量,则可予以验收,若大于允许渗水量,应检查其原因予以修补后再行试验,至符合要求后方可予以验收。《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以下简称《规范》)规定,钢筋混凝土水池的允许渗水量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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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池 掺水量 标准 钢筋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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