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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制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
摘    要:为规范北京物业管理服务,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 要求规定了北京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最低标准,各物业管理单位向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都必须达到此标准,不得低于此标准。不符《基本要求》的企业将受到处罚,甚至被取消资质,自今年7月1日起,市及区县房地局、小区办将依《基本要求》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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