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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和实施推荐性标准——兼与《对推荐性标准中有关问题的理解》一文商榷
引用本文:田梦实.如何正确理解和实施推荐性标准——兼与《对推荐性标准中有关问题的理解》一文商榷[J].中国标准化,1994(7).
作者姓名:田梦实
作者单位:抚顺矿务局电力机车工厂
摘    要: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重大调整,保留原有5200多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的1666个,其余3500多个改为推荐性标准,并已于1993年10月20日开始执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我国强制性标准的范围、种类和数量将还会逐步缩小和减少,而推荐性标准的范围、种类和数量将会逐步扩大和增多。现在推荐性国家标准占国家标准总数的90%以上,这有利于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国际惯例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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