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
| |
摘 要: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的生产管理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第 12 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遵循控制总量、优胜劣汰、动态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是指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天线、高频头、接收机 (含解码器 )、卫星接收调制一体化设备、具有卫星电视接收功能的电视机或机顶盒。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批准设立的从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生产的企事业单位。第四条 信息产业部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