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带资分流——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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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力孚
,翟增军.整体带资分流——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J].中国石油企业,2002(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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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力孚 翟增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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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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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整体带资分流改制,职工用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购得的资产出资与其他出资人一起组建新企业,其性质是集团公司用出售存量资产的收入来支付职工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支出,是企业法人财产处置权和职工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政策相结合的产物,是企业队伍结构调整和转换经营机制相结合的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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