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要闻月报
摘    要:积极就业政策将出台 四类人员可享受国家优惠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透露,近日,国家将出台“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 将要出台的政策主要针对4类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关闭破产企业的员工、失业一年以上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被当地部门认定为上述4类的人员将可以领取到全国统一的《再就业优惠证》。有专家认为,这4类人员的划分有利于保护国有企业职工的利益。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