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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松萝茶、资溪白茶、汉南甜玉米、灵山荔枝、宝鸡辣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2年第13号
摘    要: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松萝荼、资溪白茶、汉南甜玉米、灵山荔枝、宝鸡辣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松萝茶、资溪白茶、汉南甜玉米、灵山荔枝、宝鸡辣椒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关 键 词:地理标志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产品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松萝茶  甜玉米  白茶  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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