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主要问题 1、业主委员会成立难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由它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总体上这是正确的,但具体操作实施有较大难度:一是业主大会很难有过半数的业主到场;二是大型住宅小区业主人数众多,就算有50%的业主到会,也没有足够的场地.因此,许多物业交付使用实施物业管理后,业主委员会迟迟成立不了,没有一个机构代表业主的利益去监督物业公司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继续与开发商签订管理合同.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素质不高,管理不规范,就容易损害业主权益,造成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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