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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长江流域防洪规划》
摘    要:2008年7月21日,国务院批复《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指出:“力争到2015年,荆江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在遭遇类似1870年特大洪水时两岸主要防洪大堤不溃决,城陵矶以下河段能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1954年洪水);重要蓄滞洪区能适时适量运用,重要城市、洞庭湖和鄱阳湖区重点圩垸、主要支流堤防基本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

关 键 词:防洪规划  长江流域  国务院  批复  防洪标准  荆江河段  特大洪水  防洪大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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