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条例》规划制定应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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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倪超.贯彻《条例》规划制定应上新台阶[J].小城镇建设,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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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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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通州市规划设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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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11月1日,是我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日,它使所有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都面临着如何与《条例》接轨的问题。笔者现就村庄、集镇规划制定的三个问题谈几点浅见。一、关于规划任务以往集镇、村庄规划任务的落实大都是县、乡两级政府分别以目标管理的形式下达的,年终进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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