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持有主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不得使用旧资质证书
摘    要:本刊讯 :根据建设部建设市函 2 0 0 1]16号文件 ,目前 ,主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已经结束 ,新资质证书已经开始使用 ,但目前仍有个别单位在使用旧证书。为严格市场管理 ,保证设计质量 ,所有原主行业为建筑工程甲、乙级设计资质的单位 ,一律不得持旧证书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活动 ,使用旧证书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文件 (图纸 )一律无效 ,对此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活动中将要进行核定。尚未换证的跨行业建筑工程甲、乙级设计资质证书仍然有效。原主行业为建筑工程丙、丁级设计资质的单位 ,其旧证书中建筑工程资质范围也应按上述要求同时…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