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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域管理立法的思考
引用本文:陈琴.关于流域管理立法的思考[J].水利发展研究,2004,4(2):38-40,44.
作者姓名:陈琴
作者单位: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北京,100053
摘    要: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这是我国多年来水资源管理经验的总结,其有效实施必将对加强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挥积极作用。

关 键 词:流域管理  立法  水资源  可持续利用  水法
文章编号:1671-1408(2004)02-00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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