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由检测结果通报引发的名誉侵权诉讼案件 |
| |
作者姓名: | 张淼 金玉玲 徐学文 |
| |
作者单位: | 方城县卫生防疫站,河南,方城,473200 |
| |
摘 要: | 1998年6月,方城县卫生局(下称卫生局)以《卫生工作简报》的形式,向县有关领导部门通报了对方城县某自来水公司(下称某公司)20份自来水样品抽检的结果,并对该公司内部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和监督工作意见。方城县广电局下属某广播电台(下称广电局)依据该期简报的部分内容,擅自改编制作成广播稿件向社会进行了连续报道。1998年7月,某公司以卫生局水样品采集违反操作程序,检测结果不准确,广播稿内容失实,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方城县法院。2000年3月,方城县法院一审认定卫生局检测结果失真,报道失实,原告诉讼理由成立。判决卫生局…
|
关 键 词: | 水 法学 环境监测 |
文章编号: | 1004-8456(2007)05-0438-03 |
修稿时间: | 2007-04-28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食品卫生杂志》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食品卫生杂志》下载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