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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双酚A和环氧氯丙烷进口关税下调为零
摘    要:海关总署第2008年第98号公告.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等东盟十国的BPA(税则号:29072300)与ECH(税则号:29103000)进口关税下调为零。

关 键 词:进口关税  环氧氯丙烷  东盟  双酚A  海关总署  贸易协定  国务院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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