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要求加强调整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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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局文.国家局要求加强调整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J].中国计量,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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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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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为了加强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调整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管理,规范调整强检周期的行为,保证强检工作科学、公正、有效,国家局于2000年10月23日发文(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要求:1.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普遍适用于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要严格执行,一般情况不需要进行调整。2.凡连续两个检定周期检定合格率低于95%(计量器具主要计量性能指标)或某台(件)计量器具连续两个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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