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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引用本文:潘光政.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J].上海计量测试,2001,28(5):37-40.
作者姓名:潘光政
作者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宣传处
摘    要: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一)设置的规划和建立 所谓"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者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所谓"计量基准器具",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具有现代科学技术所能达到的最高准确度,由国家鉴定并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鉴于计量基准器具管理涉及行政职责分工等因素,而本条例为地方性法规,因此,在本条例中未涉及有关计量基准器具等内容.所谓"计量标准器具",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器具,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器具或者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也就是说:按照国家规定的准确度等级,作为检定依据用的计量器具或者标准物质.条例所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是指经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后组织建立,作为统一本行政区域内量值的依据,在社会范围内具有计量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器具.

关 键 词:计量器具  监督管理  强制检定  校准  计量校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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