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一)设置的规划和建立所谓"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者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所谓"计量基准器具",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具有现代科学技术所能达到的最高准确度,由国家鉴定并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鉴于计量基准器具管理涉及行政职责分工等因素,而本条例为地方性法规,因此,在本条例中未涉及有关计量基准器具等内容.所谓"计量标准器具",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器具,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器具或者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也就是说:按照国家规定的准确度等级,作为检定依据用的计量器具或者标准物质.条例所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是指经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后组织建立,作为统一本行政区域内量值的依据,在社会范围内具有计量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器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