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中6种有害物质将受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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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来自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的信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者应当保证,自2003年7月1日起实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减量化生产措施;自2006年7日1日起投放市场的国家重点监管目录内的电子信息产品不能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PBB)或者聚合溴化联苯乙醚(PBDE)等。”正在拟订中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已出现此规定。目前,这个《管理办法》尚处在征求意见阶段,需经各生产企业研讨后才能最后确定。《管理办法》所称电子信息产品包括雷达及其配套产品、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家电、电子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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