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博客第一案”看实施互联网实名制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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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志鹏.从“中国博客第一案”看实施互联网实名制的必要性[J].通信业与经济市场,2007(1):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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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志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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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日前在南京落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然而,本案中真正侵权者——“博客”用户“K007”始终没有露面,更未受到追究,于是互联网实名制又成为引人瞩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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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互联网 博客 中国 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大学 新闻传播 信息技术 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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