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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不标添加剂将受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
摘    要:在调料、饼干等预包装食品中明明加入了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却不在其包装上标注的做法,今后将受罚。北京市质监局透露,国家《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8年9月1日起施行,不标注所使用的添加剂,最高将被处以1万元罚款。

关 键 词:预包装食品  标识管理  添加剂  甜味剂  防腐剂  着色剂  质监局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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