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家庭到现代家庭——兼析农村家庭建构的道德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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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琳,唐孝东.从传统家庭到现代家庭——兼析农村家庭建构的道德路径[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8,22(3):8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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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琳 唐孝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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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玉溪师范学院政法系,云南玉溪 65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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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对个人成长无疑具有重要性,但传统家庭的制度和观念譬如家长制、忠孝观等阻碍人的自由个性等主体性的发展,这一点在农村表现得尤为明显。家庭模式一直经历着变化,尤其在改革开放后这种变化更甚,但这种变化仍显滞后。和谐社会是以和谐家庭的建立为内容和前提的。建构和谐家庭应做到:从家庭本位转向兼重个人与家庭,建立夫妻父子平等为核心的家庭成员人格平等的关系,将有名无实的双向义务变为真正的双向义务,扬弃若干传统道德观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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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 农民主体性 传统观念 |
文章编号: | 1671-0924(2008)03-0082-03 |
修稿时间: | 2007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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