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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执法调解优先原则 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作者姓名:耿溧梅
作者单位: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交通分局
摘    要:执法优先原则,就是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初始状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这不仅可以使公安工作事半功倍,也可使公安机关能集中精力和警力集中打击、解决影响社会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关 键 词:调解优先  减少矛盾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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