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爱立信”锂离子电池用不得——深圳工商抽查: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Sony Ericsson”锂离子电池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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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小金.“索尼爱立信”锂离子电池用不得——深圳工商抽查: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Sony Ericsson”锂离子电池不合格[J].商品与质量,2007(19):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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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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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品与质量》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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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2月13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2006年第4季度蜂窝电话(手机)用锂离子电池商品质量监测的通告,结果显示,本次监测共涉及16家经销企业80批次产品,合格产品为46批次,合格率57.5%。其中,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生产的“Sony Ericsson”锂离子电池(规格型号:BST-30)就因0.2 C5A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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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 Sony Ericsson 锂离子电池 深圳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 抽查 质量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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