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洪法计算设计洪水适用面积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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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燕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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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山西,太原,03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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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雨洪法计算设计洪水的适用面积进行了分析,认为:影响雨洪法适用面积的主要因素是设计暴雨形成的产流面积;检验设计暴雨是否能形成全面产流是能否使用雨洪法的唯一标准。常遇洪水的计算,必须在设计暴雨确定后以产流面积进行检验。根据山西省控制流域面积在1000 km2以下的水文站、形成全面产流的600余站次洪水最小面平均降雨量资料,绘制了饱和与非饱和2种产流方式的全面产流检验曲线,可供相关地区采用雨洪法计算设计洪水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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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设计暴雨 产流面积 设计洪水 全面产流检验 雨洪法 |
文章编号: | 1000-1379(2007)11-0025-02 |
收稿时间: | 2007-05-10 |
修稿时间: | 2007-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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