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1年11月9日,中央电视电视台《新闻30分》节目曝出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正在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价格反垄断调查。报道称,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利用支配地位对于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则给出相对优惠的价格,这种做法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表示,中国电信互联网接入的收入一年大概约有500亿元,中国联通一年约有近300亿元。如果最后经过案审事实成立、定性准确,将按有关规定,对两公司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的罚款,罚款金额将高达数亿乃至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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