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冶金》期刊董事会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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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江苏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江苏省冶金厅撤销建制就地转为江苏省冶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下属的控股公司和有关经营性公司及事业单位实行授权经营。原省冶金厅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入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在省经贸委内设冶金处,原省属生产企业划归所在城市,实行属地化管理。江苏省金属学会、江苏省稀土学会、江苏省冶金企业管理协会挂靠在江苏省冶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省委决定,原江苏省冶金厅副厅长史和平任江苏省冶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为此,《江苏冶金》期刊董事会组织机构相应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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