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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解读
引用本文:韦凤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解读[J].中国水利,2012(11):1-2.
作者姓名:韦凤年
作者单位:《中国水利》编辑部
摘    要: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非常重视,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水利部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自2005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至2011年年底,全国累计解决了2.76亿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以及2 700多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提前6年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的"到2015年,使饮水不安全人口比例降低一半"的目标。2011年中央1号文件对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关优惠政策提出明确要求。201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2012年1月,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又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政策专门下发通知。前不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提出与农村饮水安全有关的5个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本期特别约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水利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该通知,希望为有关各方用足用好政策提供有益参考。

关 键 词:农村饮水  安全工程  税收优惠政策  饮水安全  税收政策  工程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运营  水安全问题  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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