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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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尉保胜,王凯.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探讨[J].中州建设,2005(11):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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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尉保胜 王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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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定是在工程开工之前.尽管其中有关于质量保修的内容但很不详细.只有签定质量保修书才能有力地约束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但由于质量保修书在工程竣工时才签定.且往往被忽略,有些工程甲乙双方认为质量保修在有关法律法规中都有明文规定.没有必要再签定质量保修书.以致造成工程保修时出现纠纷.且不便确定保修责任.所以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一定要要求施工单位与自己签定质量保修书.以使双方在质量保修中的权力和义务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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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建筑 工程质量 保修责任 法律规范 质量保修书 |
收稿时间: | 2005-08-15 |
修稿时间: | 2005-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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