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年以来,长沙县把“用水者协会”组建工作作为落实水利工程建后管理的头等大事来抓,重新修订了《长沙县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民用水者协会组建及选举办法、服务范围与职能、灌溉管理、工程维护、水费收取和财务管理以及协会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做到了有章可循,管理到位。长沙县将小(Ⅰ)(Ⅱ)型水库也纳入“用水者协会”管理,按照水库型、灌区支渠型、塘坝型、机埠排灌型、村级管理型进行分类指导,积极引导农民自主组建协会。协会组建后形成了防汛保安统一管理、水资源统一调配、水利建设统一规划、项目资金统一筹措、投工投劳统一商议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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