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发[2000]126号卫生部法监司关于禁止石油裂解醛经氧化工艺
生产的“冰醋酸”用于生产食醋的批复 |
| |
引用本文: | 吉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用石油裂解醛生产的冰醋酸是否可用于生产食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食品添加剂-乙酸.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发[2000]126号卫生部法监司关于禁止石油裂解醛经氧化工艺
生产的“冰醋酸”用于生产食醋的批复[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1,13(1):62. |
| |
作者姓名: | 吉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用石油裂解醛生产的冰醋酸是否可用于生产食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根据《食品添加剂-乙酸 |
| |
摘 要: | 吉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用石油裂解醛生产的冰醋酸是否可用于生产食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食品添加剂-乙酸(醋酸)》(GB1903-80)标准,食用醋酸系用乙醇(发酵法)为原料制得的乙酸,《食醋卫生标准》(GB2719-1996)中,“配制食醋”是以发酵法工艺制成的食用乙酸经兑制而成的产品。因此,哈尔滨龙庆食用醋酸厂利用石油裂解醛经氧化工艺生产的“冰醋酸”不是“食用醋酸”,不得用于生产食醋。
此复。
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二000年十月三十一日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食品卫生杂志》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食品卫生杂志》下载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