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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发[2000]126号卫生部法监司关于禁止石油裂解醛经氧化工艺 生产的“冰醋酸”用于生产食醋的批复
引用本文:吉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用石油裂解醛生产的冰醋酸是否可用于生产食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食品添加剂-乙酸.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发[2000]126号卫生部法监司关于禁止石油裂解醛经氧化工艺 生产的“冰醋酸”用于生产食醋的批复[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1,13(1):62.
作者姓名:吉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用石油裂解醛生产的冰醋酸是否可用于生产食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根据《食品添加剂-乙酸
摘    要:吉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用石油裂解醛生产的冰醋酸是否可用于生产食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食品添加剂-乙酸(醋酸)》(GB1903-80)标准,食用醋酸系用乙醇(发酵法)为原料制得的乙酸,《食醋卫生标准》(GB2719-1996)中,“配制食醋”是以发酵法工艺制成的食用乙酸经兑制而成的产品。因此,哈尔滨龙庆食用醋酸厂利用石油裂解醛经氧化工艺生产的“冰醋酸”不是“食用醋酸”,不得用于生产食醋。   此复。 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二000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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